专题学习《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》第五章。对照中央层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反面典型案例,以案说德、以案说纪、以案说法、以案说责。
一、“第一议题”集中学习内容
(一)学习《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提醒》学习参考内容
1.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把“义乌发展经验”进一步总结好运用好 探索走出符合各自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;
2.习近平总书记就服务业发展作出重要指示;
3.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;
4.习近平总书记给四所交通大学全体师生的回信;
5.3月27日和 4月2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;
(二)学习《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》第五章。
党支部书记领学《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》第五章——《坚持功成不必在我、功成必定有我,以实干出政绩》核心内容。习近平总书记围绕“以实干出政绩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,深刻阐明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:一是要坚守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的思想境界。正确处理“大我”与“小我”、长远利益与个人抱负的关系,坚决摒弃“新官不理旧账”“换一届领导兜底翻”的错误做法,杜绝朝令夕改、急功近利,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、久久为功抓落实。二是要树牢“功成必定有我”的责任担当。政绩是干出来的,不是喊出来的。党员干部要立足岗位职责,勇于担当作为,既要做让群众看得见、摸得着、得实惠的“显绩”,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、打基础、利长远的“潜绩”,坚决反对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。三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导向。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是群众是否认可、是否满意、是否受益。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,坚决杜绝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,创造经得起实践、人民、历史检验的实绩。
(三)学习《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和实践》中的调研报告部分。
(四)对照正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
为深化学习成效,支部对照《中央层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反面典型案例》,开展“以案说德、以案说纪、以案说法、以案说责”警示教育,引导党员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。与会党员结合学习内容、典型案例及岗位职责,逐一交流学习心得。大家一致表示,此次学习教育主题鲜明、内容深刻、警示有力,深受教育和警醒。
(文:发展规划部党支部 初审:刘宜 复审:游洋 终审:李培凤)